10月8日訊 記者Ben Jacobs報道了曼城案法律小組對ATP規(guī)則裁定報告的關鍵部分。
在裁決意見中,ATP的相關規(guī)則不僅被視為不合法和反競爭,而且認定對阿布扎比FAB和阿聯(lián)酋航空EP贊助案在決策過程中也存在“不合理的延誤”。這已經引起了一些俱樂部的不滿,他們認為不管規(guī)則是什么,相關審核決策花費的時間太長了。
切爾西還認為,對于Infinite Athlete的公平市場估值和他們兩家酒店出售一事的批準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做出決定,只會導致在漫長的過程中增加中間費用。
法律小組對ATP規(guī)則裁定報告的關鍵部分:
(i) APT規(guī)則是非法的,因為它違反了1998年《競爭法》第2條和第18條,因為它們將股東貸款排除在其范圍之外
(ii)修訂后的APT規(guī)則是非法的,因為違反了1998年《競爭法》第2條和第18條,因為它們將股東貸款排除在其范圍之外,修訂后的APT規(guī)則附錄18中的金額變化無法準確確定
(iii) APT規(guī)則和修訂后的APT規(guī)則是非法的,因為在程序上是不公平的,因為在英超確定交易是否符合FMV之前,俱樂部無法對英超所依賴的可比較交易數(shù)據(jù)發(fā)表評論
(iv) 英超對EAG交易的決定在程序上是不公平的,必須被擱置,因為在做出決定之前沒有給曼城機會回應并分析
(v)英超關于FAB交易的決定在程序上是不公平的,必須被擱置,因為在英超最終決定之前,英超沒有向曼城提供其他俱樂部進行的相關交易,而董事會在其最終決定中提到了這些交易
(vi)在就FAB交易作出決定時,存在約3個月的不合理延遲,從而違反了規(guī)則E.64
(vii)在就EP交易作出決定時,存在約2個月的不合理延遲,從而違反了規(guī)則E.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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